甲公司2018 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 30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 15 万元。甲公司 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的差异的有:①2018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预提了因销售商品承诺提供 1 年的保修费 80 万元。(此前没有预提过)按照税法,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扣除。②2017 年 11 月,甲公司以 800 万元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2017 年末公允价值为 1000 万元,2018 年末公允价值为 900 万元。③2018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确认了 30 万元的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④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0 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 100 万元,减值测试后冲减50万元2018 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 12 000 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