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2022年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392 000元; (2)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58 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 000元(不含增值税); (4)材啊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
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运杂费不计算缴纳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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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2 03/27 08:15
你好,题目要求做什么??
2022 03/2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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