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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该公司购买了某项商标权用银行存款支付款项240 0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摊销期限为10年。使用3年后,该公司将其商标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转让合同约定: B公司每月初向A公司交纳3 0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6%)的使用费,使用期限为5年。转让时,A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律师费、公证费用等1000 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84784951 | 提问时间:2022 03/21 09:4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1)买进商标权时, 借:无形资产 226415.09 (240000/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584.91 贷:银行存款 240000 每年计提摊销额=226415.09/10=22641.51(元) 借:管理费用 22641.51 贷:累计摊销 22641.51 (2) 支付转让商标权律师、公证费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4) 每个月收取使用费时,由于本题是转让使用权,不是转让所有权,因此每个月的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830.19 (3000/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9.81 (5)收取使用费期间,每个月依然需要继续计提摊销=22641.51/12=1886.79(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1886.79 贷:累计摊销 1886.79
2022 03/2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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