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24万元,超过标准的业务招待费24万元,该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有关的情况如下:(1)一项设备原价为200万元,累计折旧为5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已确认的其税折旧为80万元(2)存货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计得了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3)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要求,计算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做有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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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21 21:45
同学您好,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0-50=150(万元),计税基础=200-80=12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50-120)*25%=7.5(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80-50=30(万元)
存货账面价值=200-30=170(万元),计税基础=2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0-170)*25%=7.5(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增3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700(万元),计税基础=50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700-500)*25%=50(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减700-500=200万元
应交所得税=(1000-24+24-30+30-200)*25%=20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所得税费用 2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7.5 (50+7.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
根据以上分录,所得税费用=250万元
2021 12/21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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