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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B公司为知名上市白酒生产公司,兼营多种酒类产品,如药酒。2018年,B公司的白酒产量为4.2万吨,比上年减少13.58%;销量为4.3万吨,比上年减少7.41%;库存量为0.33万吨,比上年减少33.77%。营业收入为31.4亿元,同比增长3.29%。B公司 2018 年具体纳税情况为:消费税约4亿元,占总税负的39.3%;增值税约3亿元,占总税负的29.7%;所得税2.2亿元,占总税负的21.8%。公司2019年年报的数据可知,酒类销售收入为29.01亿元,销售量为4.4万吨。该公司与其他白酒公司一致,都是通过区域商销售酒品,并在节假日是推出各类优惠活动促销。(根据税法规定,我国白酒行业从生产到最终零售都实行单一环节征税。白酒适用于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相结合的复合计征方式,包括按照销售价格以 20%的从价税率征税,以及按照1元/1公斤的标准缴纳从量税。) 提问,B公司可以从哪几方面进行税收筹划?如何进行筹划更为有利?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0 06/15 11:2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相关酒类消费税和增值税都是需要缴纳的。但企业的销售金额太大了,只有考虑将计税金额合计的降低 2,促销,可以考虑用商业折扣处理,这样是按折后金额计税处理的 3,对于区域销售,可以考虑各区域成立子公司或独立核算分公司,公司将酒以加成价格销售给子分公司,这个环节缴纳税,然后销售顾客时就不缴纳消费税了
2020 06/1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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