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68/80
不定项(4/4)
3.某酒类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为某企业特制一批白酒,用自产原浆白酒500斤勾浆68度白酒980斤,无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68度白酒生产成本为240元/斤。
(2)用外购已税原浆白酒勾兑56度白酒3000斤,销售1000斤,不含税出厂价250元/斤。
(3)销售给下属销售公司42度白酒500斤,不含税出厂价100元/斤,税务机关认为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上月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同类白酒的平均价格为220元/斤。
(4)移送一批60度的白酒给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同批次白酒不含税出厂价格260元/斤,门市部销售360斤,不含税价350元/斤。
已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定额税率0.5元/斤。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比例为6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68、(4)该公司业务(4)应缴纳消费税( )元。
A
18720
B
18900
C
21600
D
21780
解析
应缴纳的消费税=360×300×20%+360×0.5=21780
请问答案360为什么乘300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84785024 | 提问时间:2019 10/22 14:16
您好,学员,这个解析有问题,应该是乘350元/斤。本题考查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019 10/2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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