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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请问下,我4月份计提城建税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8.19,贷应交税费城建税38.19,5月交城建税时借营业税金附加38.19,贷银行存款38.19,我发现5月交税的科目错了,在10月调整的时候,我直接借营业税金附加38.19红字,借应交税费城建稅蓝字38.19,请问下我这边调整的账务是这样做吗?
m437092466 | 提问时间:01/14 12:30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的调整账务处理是正确的。 4 月份计提城建税时,借:税金及附加 38.19,贷:应交税费 - 城建税 38.19,这一步是正确的计提分录。 而 5 月交税时,正确的分录应该是借:应交税费 - 城建税 38.19,贷:银行存款 38.19,你当时错做成了借:税金及附加 38.19,贷:银行存款 38.19。 在 10 月发现错误进行调整时,用红字冲销错误的分录(借:税金及附加 38.19 红字),同时做正确的分录(借:应交税费 - 城建税 蓝字 38.19),这样就可以将错误的账务调整过来,使得应交税费 - 城建税科目余额正确,同时冲销了多记的税金及附加。
01/14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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