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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有隐瞒收入嫌疑的为什么不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计税依据偏低又无正当理由为什么属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计税依据偏低又无正当理由不就可以理解为是有隐瞒收入嫌疑吗?说的不是一回事吗?
lygcy | 提问时间:10/25 17:54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已解答10643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核定征收只是适用特定的情形,应当按照规定的情形进行核定征收。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如果隐瞒收入,税务局审查后确实存在有隐瞒收入行为的,纳税人要补缴税款,并对其处以罚款。

祝您学习愉快!

10/2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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