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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表A105050.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是实际由个人负担的,但是不缴纳个税,不属于“税收金额”.问题:该附表第2列实际发生额和第5列税收金额之间的差异,是由2大类原因引起的,1是免税部分,比如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等,实际上是应发工资的一部分,也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只不过因为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不需要缴纳个税,所以企业所得税也不将这部分确认为“税收金额”,对吗?2.超出标准部分,比如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10000,但是按照规定这个养老保险最多是8000元,那超标的2000元,就不能确认为税收金额,而只能确认8000元税收金额,对吗?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07/26 00:29
小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117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您对以上两个问题的理解正确。
祝您学习愉快!
07/26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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