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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月工资在“当月”发放,且当月计提,当月发放,计提数和发放数相同时,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A105050职工薪酬调整明细表的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数据,应该等于为所有员工所属期2023年1月到12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发工资之和,对吗? 2..当月工资在“次月”发放,且计提数和发放数相同时,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A105050职工薪酬调整明细表的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数据,应该等于为所有员工所属期2023年2月到2024年1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发工资之和,对吗?因为,2023年1月发放的是2022年12月计提的12月份工资,不属于2023年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范畴,所以所属期2023年1月的个税不能算进来。而所属期2024年1月份个税,对应的是2024年1月份发放、2023年12月份计提的工资,则需要算进来。 3.如果发放数不等于计提数,怎么办?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07/23 19:10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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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对,因为工资在当月发放,且计提数和发放数相同,所以应计入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工资薪金支出。

2.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3.如果发放数不等于计提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薪金支出数据,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如实反映。例如,如果计提数大于发放数,可能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祝您学习愉快!
07/2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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