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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老师,我想问增值税加计扣抵扣的比例怎么算,是不可加计扣除的增值税用207*500/(2400+2100+900+1500)还是用207*500/(2400+2100+500)老师我不理解是,他说其余均用于一般项目,是不是那个比例分母只算免税和一般计税就可以了呢,简易计税需要算到分母里吗?如果算到分母里,分子是不是也需要加上简易计税的900+1500呢?
jxjygz200301844 | 提问时间:07/06 16:32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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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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