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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构成“越权代表”, 债权人善意的,代表行为有效;反之,代表行为无效,这里什么情况下才能说明债权人善意呢,总不至于每次出去签订合同,还要带股东决议或是董事会决议之类的把,毕竟法定代表人以为的责任的特定。
土豆吃土豆片 | 提问时间:07/04 14:21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980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判断债权人是否善意时,通常考虑以下几点:

1.债权人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如果债权人明知或因疏忽大意没有发现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则可能被视为非善意。

2.债权人是否进行了合理的尽职调查。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公司的授权进行合理的调查,例如没有要求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则可能被视为非善意。

3.公司是否有过往的类似行为。如果公司有让法定代表人越权提供担保的先例,债权人可能需要更加警惕,否则可能被视为非善意。

4.担保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如果担保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看起来不合理或不符合行业惯例,债权人可能需要更加谨慎,否则可能被视为非善意。

5.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例如关联关系,债权人可能需要更加谨慎,否则可能被视为非善意。

总之,债权人要被认定为善意,通常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进行了合理的核查,并且没有理由怀疑法定代表人超越了权限。
祝您学习愉快!
07/0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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