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而是代表行为。
2、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越权代表)与善意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属于表见代理。
您好老师,请问这两句话表述正确吗,应该如何理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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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6527945 | 提问时间:01/16 11:1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这个说法是正确的。
2.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是无权代表,不是代理行为,更不属于表见代理。
祝您学习愉快!
01/16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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