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注意】债资比:①金融企业,为 5:1;②其他企业,为 2:1。
(2)关联债资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其中:
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权益投资金额确定(孰高原则):
①一般情况:权益性投资=所有者权益
②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则权益性投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③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实收资本,则权益性投资=实收资本
实际运用:
1、某企业下设一家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该公司接到美国某公司订单,为完成订单,该公司需要一次性采购800万元的原材料,为此该公司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6%向母公司借款800万元,借款1年(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支付利息48万元。本年度该公司无其他关联方借款,假设该企业2021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为350万,请问年度汇算清缴时利息支出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答案
(1)确定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48万元。
(2)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800×12/350×12=9 600/4 200=2.2857。
(3)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48×(1-2/2.2857)=6(万元)。
年度汇算清缴时利息支出应纳税调增6万元。
上面是辅导书中用资本弱化的知识点计算的,该题同样可以用企业所得税的方法计算出来:
可以扣除的利息=350×2×6%=42万元
不得扣除的利息=全部利息-可以扣除的利息=48-42=6万元
以上方法计算的结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