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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1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5万元,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程序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审计项目组在寄发询证函前,发现部分被询证者的地址与甲公司的子公司地址相邻。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称,由于业务性质导致公司在设立子公司时多数会选择客户较为集中的区域。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并寄发了函证。 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恰当吗?
amomo | 提问时间:12/23 10:16
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拥有多年考培辅导经验,善于总结和归纳,擅长用简单的小例子解释问题原理,能化繁为简,深入浅出,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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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恰当,应当实施审计程序验证被审计单位的说法。/应当选择该部分被询证者的地址与合同发票上地址相对应。

祝您学习愉快!

12/2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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