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能讲讲这题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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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18353507082 | 提问时间:10/14 12:5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A.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款项已收到、货物尚未发出
回复:收取预收款,货物没有发出,那么购买方没有取得货物的控制权,那么销售方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
选项D: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已交付购买方,但尚未到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且未收款.
回复:分期收款方式,货物已经交给购买方,那么不考虑其他因素,购买方已经取得货物的控制权,所以会计应确认收入
增值税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纳税义务,所以选项D,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
祝您学习愉快!
10/14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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