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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企业所的税中借款费用和利息费用什么意思 借款费用是指在借款中发生的费用吗 利息费用是借款完成后支付的利息吗
m59377718 | 提问时间:05/06 11:48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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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借款费用:根据借款用途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利息费用:根据资金来源进行不同的税务处理。(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提示1】包括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提示2】金融企业,是指除中国人民银行以外的各类银行、保险公司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非银行金融企业。如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还包括全国性保险企业、区域性保险企业、股份制保险企业、中外合资保险企业以及其他专业性保险企业;城市、农村信用社、各类财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信托投资、租赁等业务的专业和综合性非银行金融企业。  非金融企业,是指除上述金融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企业或组织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1.无关联关系: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2.有关联关系: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祝您学习愉快!
05/0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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