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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明白“合并报表中母公司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抵销分录”,我研读了《中级会计》教材【例15-10】,知道了该分录中“贷:提取盈余公积”子分录是怎么调整工作底稿的,但却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请老师指点迷津。“贷:提取盈余公积”,反映在合并工作底稿上,起到的作用是抵销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使得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只反映母公司的数字。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春松舞雪 | 提问时间:04/16 11:47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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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少数股东损益之和,与子公司利润分配项目相互抵销,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利润分配项目是站在整个企业集团角度,反映对母公司股东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利润分配情况,所以子公司的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利润分配各项目的金额都必须予以抵销。该抵销分录遵循的原则是:期初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本期子公司实现的收益(包括母公司的收益和少数股东的收益)=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的金额+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其中母公司投资收益=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母公司的持股比例。祝您学习愉快!
04/1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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