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而存货的计价方法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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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11/21 15:02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定义与性质: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如从直线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通常是基于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等估计的变化,因此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影响范围: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不影响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这种变更通常是为了更合理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价值消耗,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披露要求: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信息,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这有助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存货的计价方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定义与性质: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存货的计价方法,如从先进先出法改为加权平均法,涉及的是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的选择。这种变更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影响范围:会计政策变更可能影响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的财务报表,也可能影响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如果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这种变更通常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审批与披露:会计政策变更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并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变更的原因、内容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这有助于确保会计政策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改变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而存货的计价方法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1/2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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