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外籍个人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非高管人员),受某外国企业委派2020年9月2日来华,在境内、境外均担任职务,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境外单位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5000元,2020年11月20日约翰工作结束,离开中国,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则2020年11月约翰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6
B310
C156
D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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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4 10/31 16:17
您好,稍后为您解答
2024 10/3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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