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赵某2023年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 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翻译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60 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 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赵某2023年无其他综合所得项目)
对A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1 200元
对A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对B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5 600元
对B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赵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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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 000×20%=1 600(元),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 600-400=1 200(元);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 000×(1-20%)-60 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 000元,无需补税,超过了抵免限额的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B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合计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合计1 200元。
这题的18000税额以后怎么补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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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01 | 提问时间:10/30 08:32
关于B国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赵某在未来的纳税年度中,如果再有来自B国的所得,可以用这部分超额的税额来抵扣那些年度的应纳税额。具体操作时,需要按照每年的实际所得和税率计算当年的抵免限额,然后用之前超额支付的税额来进行抵扣。这种抵扣方式有助于减轻未来年度的税负。
10/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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