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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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10/22 23:41
您好!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在计算税额时,会先减按70%计算。
10/22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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