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
粮食白酒。2024年2月甲酒厂向其下属的乙销
售公司销售500斤白酒,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0
元/斤,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同类白酒不含税价格
为260元/斤。由于白酒生产企业的计税价格过
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了价格核定。已知
该品牌规格的粮食白酒销售单位上月平均销售
价格为240元/斤,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
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成本利润率为10%。
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这个怎么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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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84785043 | 提问时间:10/15 08:13
计算消费税时,先确认计税价格。这里按平均售价240元/斤作为计税依据。计税数量为500斤,所以计税金额为240元/斤 * 500斤 = 120,000元。消费税= 计税金额 * 比例税率 + 定额税率 * 计税数量 = 120,000元 * 20% + 500斤 * 0.5元/斤 = 24,000元 + 250元 = 24,250元。因此,该酒厂上述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4,250元。
10/15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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