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2020年度支付一笔运费,没有发生业务,款也没收回来,对方公司一直不给退款,这个钱收不回来了,能否做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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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10/08 10:21
如果公司 2020 年度支付的一笔运费,没有发生业务且对方公司一直不退款,这笔钱是否能做营业外支出或坏账损失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 会计处理方面:
• 坏账损失角度:坏账损失是针对企业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如果这笔运费是代垫性质,即公司先支付运费后期应向相关方收回,那么在确定无法收回时,应冲减之前计提的坏账准备(若有计提),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相关科目)”。如果之前未计提坏账准备,那么在确定无法收回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不是营业外支出,而是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 营业外支出角度: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固定资产盘亏等。单纯的运费无法收回一般不属于营业外支出的核算范围,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这笔运费的支付是基于一些特殊的、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直接相关的约定或事件,且符合营业外支出的定义,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
2. 税务处理方面:
• 企业在确定该笔款项无法收回并进行会计处理后,在税务上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 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支付凭证、对方公司违约或无法退款的证明材料等,以证明该笔款项确实无法收回。
总之,对于这笔无法收回的运费,不能简单地直接做营业外支出或坏账损失处理,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性质和相关规定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
10/0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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