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企业建厂供应商为一家,分别建造了办公楼,厂房,和员工宿舍及食堂,施工方开的发票是统一的,区分不了对应的个体建筑金额,但是员工宿舍楼和食堂部分的进项税是需要做转出的,我可不可以根据这部分的组成价值对应的税率去做进项税额转出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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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4998 | 提问时间:09/29 10:32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09/2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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