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销售计算机软件和提供维护服务。我可以这样设置不,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服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不设置明细,销售和服务的商品只用库存商品,销售商品的时候: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提供服务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提供服务收入 结转消耗商品成本:借:销售费用-办公费 贷:库存商品。这样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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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2 | 提问时间:09/04 10:08
这样的设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一些可以优化的地方。
优点:
明确区分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服务收入,有助于清晰反映公司不同业务类型的收入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建议:
主营业务成本不设置明细可能会在后续分析成本结构时带来不便。如果条件允许,建议根据业务类型设置明细科目,如 “主营业务成本 — 销售商品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 服务成本”,以便更准确地核算和分析不同业务的成本。
提供服务时,将消耗商品成本计入 “销售费用 — 办公费” 不太恰当。如果这些消耗的商品是直接与提供服务相关的,可以考虑在 “主营业务成本 — 服务成本” 中核算,这样能更准确地反映服务业务的成本构成。
09/0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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