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是这样的,有三家公司,
A是一家外贸公司,
B是为A服务的空壳公司(税局工商网站A和B无关系)
C是供货商
现在B采购C的商品转手卖给A(正常的供应关系),
但是A给C付服务费,C给A开服务费发票,这样税务上对A有风险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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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08/30 10:03
这样的操作在税务上对 A 公司存在一定风险。
尽管表面上看似是正常的商业交易,但 B 公司作为为 A 服务的空壳公司,且在税局工商网站上 A 和 B 无关系的情况下,A 公司直接与 C 公司进行服务费的结算和发票开具,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质疑。
税务机关可能会审查这种交易模式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怀疑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转移利润以逃避纳税义务等问题。
此外,如果 A 公司无法提供充分合理的商业目的和业务实质的证据,来解释为何直接向 C 支付服务费,而不是通过正常的采购销售流程经由 B 公司进行,可能会面临税务调整和处罚的风险。
08/30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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