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3月12日,甲公司购进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450万元,增值税为58.5万元,另发生运费2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在安装期间,领用原材料50万元,该批原材料取得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5万元;领用一批工程物资,不含税价款为25万元,发生的其他相关支出为33万元。该设备于2020年6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2)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4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该设备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3年,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保持不变。(3)2021年年末该设备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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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31 | 提问时间:08/26 15:24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
450+2+50+25+33=560
08/2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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