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进项税5%加计抵减的整个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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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4 08/12 13:32
一、计算加计抵减额时(如果是按月计算加计抵减额的情况,如果是按季度等其他周期的,在相应周期末计算)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加计抵减额(根据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乘以5% 计算)
贷: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情况,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等可贷营业外收入等)
二、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时(以下几种情况)
1.假设当月需要缴纳增值税,即存在“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且大于加计抵减额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即未交增值税减去加计抵减额后的金额)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加计抵减额 (当月计算的加计抵减额)
2.假设当月缴纳增值税后,“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等于加计抵减额(即刚好完全抵减)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加计抵减额 (当月计算的加计抵减额)
3.如果当月存在“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即进项留抵等无需交税情况),无需做抵减分录,加计抵减额可以留待以后期间有应纳税额时再进行抵减,备查登记加计抵减台账。
三、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如果还有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根据之前计提时计入的对应科目进行反向冲回)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加计抵减额
2024 08/1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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