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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计算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60×100%=460(万元)普通企业加计扣除100%,特殊企业120% 特殊企业指的是哪些?
84785034 | 提问时间:08/01 09:16
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研发费用120%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类型】行业性政策     【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享受主体】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
08/0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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