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2×24年度稀释每股收益时,分母中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不需要加上尚未取得职工的公允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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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0 | 提问时间:07/15 11:15
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对于股份期权,行权价格不需要加上尚未取得职工的公允价值。
根据提供的信息,A 公司 2×24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760 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6000 万股,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 10 元。2×24 年年初对外发行 1000 万份认股权证,行权日为 2×25 年 1 月 1 日,每份认股权可以在行权日以 7.6 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 1 股新发的股份。
07/1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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