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以下差额征税的小规模旅行社会计分录是否正确:
1开具旅游收入发票,借:应收账款101元,贷:营业收入100元,贷应交增值税1元;
2取得可扣除成本发票:借:营业成本80元,贷:银行存款80元;
3结转减免增值税:借:应交增值税1元,贷:营业外收入1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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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8 | 提问时间:07/15 09:18
这个会计分录基本正确,但在差额征税的处理上可以更加完善。
步骤 1 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
步骤 2 取得可扣除成本发票时,应按照差额征税的规定进行处理。正确的分录应为:
借:营业成本 80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4 元 (80×3%)
贷:银行存款 80 元
步骤 3 结转减免增值税时,应按照扣除成本后的差额计算。由于销售额为 100 元,可扣除成本 80 元,所以应纳税额 = (100 - 80)÷ 1.03 × 3% ≈ 0.58 元。
正确的分录应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58 元
贷:营业外收入 0.58 元
07/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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