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110万已完成施工,发包人扣留5%作为质保金,已付款和开票104.5万,发包方计入在建工程的金额是多少,质保金需要开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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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4 | 提问时间:07/12 11:32
根据上述信息,该建筑合同中发包方计入在建工程的金额为104.5万元。由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扣留5%作为质保金,所以质保金的金额为5.5万元(110×5%)。
关于质保金是否需要开票,这一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商结果。在实际操作中,质保金的开票问题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质保金是作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扣留,并且在未来需要退还,那么可能不需要单独开票。但如果质保金是作为一种额外的费用或保证金扣留,并且在未来可能不会退还,那么可能需要单独开票。
07/12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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