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报中,非同控下,为什么没有恢复子公司权益的分录?同控下有恢复的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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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2 | 提问时间:07/10 12:48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通常不需要编制恢复子公司权益的分录,原因是其合并理念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有所不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强调的是交易的公平性和双方的独立关系。在购买日,母公司按照支付的对价(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也以公允价值纳入合并报表。
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视为集团内部资源的整合,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但子公司原由企业集团其他企业控制时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被认同的,都属于本集团的收益。
所以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工作底稿中,要编制恢复留存收益的分录,即:
借:资本公积(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区分集团实际的投资和子公司经营所得,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的留存收益纳入合并报表,以更真实地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例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母公司取得子公司控制权时,子公司之前累积的留存收益在合并报表中需要体现出来。因为从集团的角度看,这些留存收益是集团内部的权益,尽管在法律形式上属于子公司,但经济实质上是属于整个集团的。
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更关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和实际交易情况,子公司的权益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和合并,不需要特意去恢复之前的留存收益。
07/10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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