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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 我们A公司法人是老板,老板还是B公司股东。A B是不同省份,A公司的工资和社保费用每个月由B公司打给A公户,从A公司发给A公司员工。请问这样 B打A账户上 需要备注成工资吗?还是备注成服务费,两个公司都是现代服务行业
84785038 | 提问时间:07/09 15:1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种情况下,B 公司打给 A 公司的款项备注成“代发工资”更为合适。 如果备注成“服务费”,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疑问,因为这可能被理解为 A 公司为 B 公司提供了某种服务而获得的收入,从而可能引发额外的税务问题。 而备注为“代发工资”,能够清晰地表明款项的用途和性质,更符合实际业务情况。
07/09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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