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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经济法专业老师回答我的问题谢谢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可以不开会。 1、股东会行使职权的事项 2、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 3、全体股东在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本题中,如果李某也同意不开会,那也不能采用书面的表决方式吗?如果李某也同意采用书面表诀的方式,那应该是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了呀?
84785028 | 提问时间:06/28 15:58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本题中,即便李某也同意不开会并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仍然不能采用这种方式。 因为对于修改公司章程这样的重大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不开会: 1.股东会行使职权的事项。 2.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 3.全体股东在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在本题中,虽然李某同意不开会,但并非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只要有一位股东不同意,就不满足“全体股东一致表示同意”这一条件,所以不能采用不开会的书面表决方式,该决议因程序不合法而不成立
06/28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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