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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老师,作为生产出口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出口退税业务,也有免税不退税业务,这样的话,想退税,认证的进项要不要让免税收入那部分带进去
84785009 | 提问时间:06/27 16:26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对于既有内销又有出口退税业务,还有免税不退税业务的生产出口企业,在进行退税操作时,认证的进项税不应该让免税收入那部分带进去。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有三种税收政策:免税、退税、征税。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出口业务享受退税(免抵退)或征税时,其进项税直接抵扣;符合免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具体来说,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公式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果在当期不能准确区分用于免税和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在抵扣后再做进项转出。根据当期免税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转出额=不能准确区分的进项税×免税收入÷全部收入。
06/2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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