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销售公司年应税销售额为880万(不含税),且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年购货金额为396万元(此为增值和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不含税)。该公司购销均适用13%增值说税率。该公司年应税销售额为880万元,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利人登记标准500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登记条件,之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要求:(1)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值率;
(2)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才能减轻增值税税负?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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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0 | 提问时间:06/14 09:39
(1)
销项税额 = 880×13% = 114.4(万元)
进项税额 = 396×13% = 51.48(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 = 114.4 - 51.48 = 62.92(万元)
增值率 = (880 - 396)÷880×100% = 55%。
(2)如果要减轻增值税税负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可以考虑将公司进行合理分拆,将部分业务分离给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 3%(疫情期间可能有优惠),当增值率低于 3%÷13%≈23.08%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更轻。所以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将一些适合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的业务分离出去,以降低整体税负。同时,要综合考虑分拆带来的管理成本等其他因素。
06/1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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