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某食品零售企业年为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
度比较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3%的增值税
税率。若该企业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问:该企业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筹划?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2 06/25 11:26
方案一,作为一般纳税人: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150÷(1+17%)]×17% -80×17%=18.39(万元)
方案二,分设两个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收入和成本各占一半:
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1+17%)=93.6(万元)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
=150÷(1+3%)×3%=4.37(万元)
分设后两企业利润合计=150/(1+3%)—93.6=52.03(万元)
经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净利润增加了(52.03—48.2)3.83万元。
你好,解答如上,如果方便,麻烦五星好评,感谢。
2022 06/2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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