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的非专利技术,发生与该非专利技术相关的经济业务活动如下:
(1)2023年1月31日,该项非专利技术研究阶段工作结束,共发生研发人员薪酬40万元,本月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研发支出合计50万元。
(2)2023年2月1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成本为15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 确认开发人员薪酬10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研发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 6万元。开发阶段的全部支出中有70%符合资本化条件,
(3)2023年6月1日,该非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同日交由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采用直线法按5年进行摊销,预计残值为零。
(4)2024年1月1日,将该非专利技术短期租赁给乙企业,租期为10个月,每月租金为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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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5 | 提问时间:06/04 20:52
第一个题目的答案是ABD对的
06/0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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