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在第四章企业所得税中,关于计算股权转让时不得扣除留存收益中可能分配的金额,这句话应当怎么理解?老师能简单通俗的举个例子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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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95 | 提问时间:05/18 07:18
您好,股东投入100,占比20%,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有200,转让价150,个税是(150-100-150*0.05%*50%印花税)*20%
而不能把200*20%部分也减了,(150-100-150*0.05%*50%印花税-200*20%)*20%这个算法不对
05/18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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