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直至2023年2月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依法向吴某支付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为10*2000=20000元 那么工资总额是不是为11*2000+20000=42000元?本单位有过错,需要支付双倍的月工资,那么单位支付的补偿金是不是含在双倍工资里面的一倍工资?其中的一倍工资实质上是本身就有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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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88 | 提问时间:05/17 09:17
1.吴某的正常工资:从2022年3月12日到2023年2月12日,吴某工作了11个月(因为首尾两天都计算在内)。所以,他的正常工资总额是 11个月 × 2000元/月 = 22000元。
2.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由于甲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吴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应支付从2022年4月12日到2023年2月12日(共10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这里的“二倍工资差额”意味着甲公司除了支付正常的工资外,还需要再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因此,补偿金额是 10个月 × 2000元/月 = 20000元。
工资总额是42000元,其中22000元是吴某的正常工资,20000元是甲公司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支付的补偿金。补偿金并不包含在双倍工资中的一倍工资里,而是作为额外的支付
05/1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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