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商品房租先出租又转让,提过折旧,计算土增扣除项目可以扣费用的10%和房地产加计扣除20%吗?一般房地产出售房产扣除项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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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84785007 | 提问时间:05/14 10:52
您好,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后再转让的商品房,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时,通常可以扣除以下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这是购买土地的成本。
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基础设施等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利息和其他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如契税、印花税等。
5.其他扣除项目: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的20%加计扣除。
至于出售房产时的扣除项目,通常包括房产原值、合法费用、改良费用、资产折旧和与转让房产相关的税费。
出租期间的折旧通常不能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但是,如果房产在出租期间进行了实质性的翻新或改良,并且这些支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那么这些支出可以作为增加房产原值的成本,从而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
05/1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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