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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一般纳税人)1月份有未抵扣完的进 项税0.5万元,2月份销售免税货物40万元, 生产免税货物动用前期购进原材料10万元,增值税13% 则其2月份增值税的纳税处理为?
84784959 | 提问时间:05/11 15:28
敏敏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该企业在2月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抵扣 1.3 万元的增值税。 由于2月份销售的是免税货物,所以销售部分不产生销项税。同时,企业使用了前期购进的原材料,这部分原材料包含的增值税(1.3万元)超过了1月份未抵扣的进项税(0.5万元),但企业仍然只能抵扣1.3万元的增值税。剩余的0.8万元(1.3万元 - 0.5万元)的增值税将留待后续月份抵扣(如果后续有销项税产生)
05/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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