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老师这句话该怎么理解?您能给我举例说明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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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4 05/10 22:44
您好,这个例子
【提示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从低扣税(11%)。
某食品厂(一般纳税人)2017年10月从养鸡场购进家禽加工熟食制品,取得销售发票上注明是销售额50000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2000元。
要求:计算食品厂的进项税额和采购成本。
进项税额=50000×13%+2000×11%=6720(元)
采购成本=50000×87%+2000=45500(元)
2024 05/10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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