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24年账面还有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是不是不能继续抵减了呀?如果不能抵减,怎么回冲以前年度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呢,之前分录做在其他收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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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5 | 提问时间:04/16 11:25
是的,20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2024年账面剩余的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不能再继续抵减。这是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六)款的规定。
对于之前年度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如果在计提时已经做了账务处理,例如在“其他收益”科目中进行了记录,那么在政策到期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冲销处理。具体的冲销方法取决于公司的会计制度和具体情况,但一般来说,可以通过在“递延收益”和“应交税费-加计抵减”科目之间进行分录调整来实现。
04/1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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