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我们是境内门诊公司,跟境外医院合作,我们向客人推介境外的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发生地在外国),但由我们公司代收代付给境外医院公司,请问这个代收代付境外医院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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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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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2 | 提问时间:04/09 16:21
你好,境内门诊公司在代收代付境外医院费用的过程中,一般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因为境外医院在中国境内未发生应税行为,且服务消费发生在境外
04/0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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