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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早啊,这个题点拨都是无过错的承担有限责任,以财产为限,但是做题这里的解释又是全体合伙承担无限连带,是我理解有误还是解释没理解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非因故意可以理解成不是故意吗,不是故意造成由全体合伙承担无限,没错,本题的无过失,我是应该理解成如果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句话呢,还是应该理解成: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句话
84784999 | 提问时间:04/01 10:46
小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同学,这两句话是一个意思
04/0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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