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能不能通俗的解释一下,2016版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什么情况下必须填,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填,可忽略呢(那个条例看了还是不确定要不要填)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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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87 | 提问时间:2024 03/30 14:52
同学您好! 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填: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业务。若无此类关联业务,则可不填。
2024 03/3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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