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将购进货物分配给股东
B.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C.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
D.将购进货物投资给其他单位
老师福利不属于销售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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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9 | 提问时间:03/26 16:53
您好
企业发生下列行为视同销售的八种情况如下: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购进的 用于集体福利 不视同销售哈
03/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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